乘客團體FlyersRights於2026年10月30日宣布,已向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提出請願,挑戰美國運輸部(DOT)一項改變航空公司通報航班延誤與取消原因方式的規則。 根據該規則,10類干擾將移出「航空承運人」類別,該類別涵蓋被視為航空公司可控範圍內的原因。

這10類包括特定非定期維修、網路攻擊、移除鬧事乘客、非航空公司責任的醫療緊急事件,以及政府系統非預期故障。 維修條款涵蓋定期維修以外的問題,且須為無法延後或起飛前必須處理者,包括適航指令要求的工作;網路攻擊則僅在航空公司符合相關網路安全法規時才適用。 FlyersRights主張,航空公司提供餐食、住宿與交通的承諾,往往取決於干擾是否屬於航空公司可控範圍,因此重新分類可能把相關費用轉嫁給旅客;該團體也主張,國會僅指示改變延誤原因通報方式,並未要求減少對滯留旅客的協助,且美國運輸部不當跳過了通常的公開徵求意見程序。

美國運輸部表示,相關排除是2024年FAA重新授權法案所要求,並在規則中承認,一旦10類原因被排除,預期航空公司提供的禮遇與補償將會減少。 該規則於2026年9月3日發布,但在Airlines for America提出要求後,生效日期延後至2027年2月1日,修正後的通報要求適用於2027年1月1日起的航班,發布時相關改變尚未生效。 FlyersRights與另外3個消費者團體先前已要求美國運輸部撤回該規則。 機票退款與上述餐食、住宿等協助是分開的:根據報導所述的美國運輸部規則,航班取消時不論原因,只要旅客拒絕替代行程、代金券或其他補償,即有權獲得退款;符合條件的重大延誤與班表變更,若旅客選擇不搭乘,也適用退款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