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脫維亞國家航空「波羅的海航空」(airBaltic)已向美國紐約南區破產法院自願申請第11章破產重組保護,以進行債務與財務結構調整。 波羅的海航空強調,在重組期間所有航班與旅客服務均將維持正常營運,全部既有航班均照常起降,已售出的機票亦持續有效。

為確保在第11章重組程序期間營運不致中斷,波羅的海航空已取得3.5億歐元(約合4.05億美元)的占有改定債務人(DIP)融資承諾,該融資方案尚待法院批准。 此筆融資承諾由Strategic Value Partners安排,並由Barclays、Hayfin Capital Management、Morgan Stanley、Oaktree Capital Management及Strategic Value Partners共同出資。

波羅的海航空表示,此筆資金挹注旨在於重組期間提供流動性並支援日常營運。 該航空公司的長期目標是建立更具永續性的資本結構,並為未來的營運發展奠定更為穩固的財務基礎。

該航空公司在此前已面臨嚴峻的財務壓力,高企的燃油價格與龐大的固定租賃負擔加劇了資金困境。 雖然拉脫維亞政府曾於2026年4月向波羅的海航空提供3,000萬歐元的短期貸款,但該筆資金僅能提供數個月的短期緩衝,未能完全解決其短期資金缺口。

根據信用評等機構惠譽(Fitch)的預測分析,波羅的海航空面臨約1.6億歐元的飛機租賃費用負擔,以及高達5,700萬歐元的債券利息支付需求。 惠譽預估該公司的營運收益不足以涵蓋龐大的租賃與債務支出,導致2026年將產生顯著的負向自由現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