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外交及國防、財政委員會於2026年8月20日舉行朝野黨團協商,研商行政院、國民黨團、民眾黨團及朝野立委所提出的14個版本無人載具條例草案。由於各黨團代表在會議中無法達成共識,會議主席、民眾黨召委洪毓祥最終宣告全案保留,將依相關規定交付後續處理。
本次進行協商的無人載具特別條例草案,先前已於7月27日由立法院三個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進行審查。當時朝野立委經過長時間討論後,對於法案名稱、主管機關、經費上限以及施行期間等核心條文均未達成共識,最終初審通過並交付黨團協商。
在20日的協商過程當中,朝野各黨團對於條文關鍵內容仍各有堅持。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指出,光是法案名稱應訂為特別條例或發展條例,以及主管機關應由何者擔任等問題即存在歧見。民眾黨黨團與國民黨黨團則表示支持國防自主與無人機發展,但強調應注意財政紀律與分批採購機制,並建請立法院長韓國瑜後續召開協商。
列席會議的國防部長顧立雄於會中說明,針對國民黨團版本擬設定每年度預算編列上限新台幣400億元、6年總計2400億元之提議,若特別條例獲通過,光是國防部規劃於115年度與116年度編列的無人機採購項目金額即高達559億元,國民黨版框列的金額將無法有效形成所需的無人機戰力。
顧立雄進一步補充指出,國防部在無人機採購策略上採用「一年一採購」方式,而非一次性採購6年的總數量。此項安排結合相關回饋機制與精進要求,使每年的採購規格能夠比前一年更高,以符合無人機產業與技術快速迭代創新的發展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