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航空安全總署與歐洲航行安全組織於2026年10月27日至28日聯合為各國主管機關舉辦飛航管制員職能本位訓練與評量工作坊,協助各國主管機關理解歐洲飛航管制員執照規則(EU)2015/340修正案。 該修正案自2029年1月1日起,為初始訓練、營運飛航服務單位與飛航管制員訓練機構引進職能本位訓練與評量要求。

工作坊在歐洲航行安全組織航空學習中心舉行,各國主管機關與會者討論了管理此項變革監理工作的挑戰與機會,並聽取民航導航服務組織、GATE訓練機構、歐洲航行安全組織馬斯垂克上層區域管制中心、比利時監理機關與愛爾蘭航空管理局分享的觀點。 與會者得出結論,實施職能本位訓練與評量是自歐洲共同規則建立以來飛航管制員訓練最重大的變革,並可能在航路網層面帶來系統性效益。 他們也認為,訓練機構與各國主管機關及早交流是及時實施修正案的必要條件,各國主管機關在管理資源與核准時程上扮演關鍵角色,應及早向訓練機構說明預期的送件時程與額外文件需求,而訓練課程可在考量職能本位訓練與評量要求的前提下更新,只要課程與相關訓練計畫在2028年底前持續符合適用要求。 工作坊進一步認為,充分發揮職能本位訓練與評量方法的彈性與適應性,是釋放飛航管制員訓練流程效率提升的關鍵,而各國主管機關之間需要更有結構的對話,以在歐盟層面達成協調一致的實施樣貌。

為支持這些結論,歐洲航空安全總署與歐洲航行安全組織表示願意陪伴各國主管機關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推動對新方法的核准與監理、支持各國主管機關之間的結構性對話、在未來兩年內於各自的利害關係人論壇、諮詢機構與工作安排中推動專門討論、為檢查員與其他利害關係人開發涵蓋職能本位訓練與評量基本原則的通用入門線上課程、推進歐洲航空安全總署Data4Training倡議以運用全歐訓練資料改善課程設計與授課,並考慮提供進一步工具以分享共同理解與最佳實務、以及開發專門的檢查員訓練課程。 作為下一步,兩個組織同意致力將這些結論納入平行的歐洲航路網層面活動,以因應飛航管制員人力挑戰,並在交通需求成長之際確保全歐洲航路網提供安全、高效且具韌性的飛航服務。